酒店没有严格核实入住客户的证件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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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未入住酒店,却常常收到手机推广短信,意识到身份证被人冒用,女子以人格权被侵犯为由,将涉事酒店告上了法庭。近日,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庭前调解,涉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酒店方愿意一次性赔偿2万元来息事宁人。
从未入住酒店,却常常收到手机推广短信,意识到身份证被人冒用,女子以人格权被侵犯为由,将涉事酒店告上了法庭。近日,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庭前调解,涉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酒店方愿意一次性赔偿2万元来息事宁人。
张女士的身份证曾于2014年丢失过,后来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她至今仍是未婚,也没有到蓝天酒店(化名)开房住宿过。2020年以来,莫名多次收到了蓝天酒店发送的手机推广短信,意识到酒店可能在冒用自己的身份证,她遂致电询问,酒店方承认其身份证确有在酒店多次使用过,但不愿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张女士以蓝天酒店侵犯其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为由,起诉至芙蓉区人民法院,并索赔精神损害等费用。
经公安部门协助调查,2014年至2019年间,用张女士的身份证在蓝天酒店登记入住记录达400多条,酒店对此调查亦无异议。
承办法官王强指出,酒店作为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入住登记的经营者,负有对持居民身份证申请入住登记的人是不是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本人的初步核实义务。但张女士的身份证被使用了数百次,却没有一次是其本人所为,可见酒店方并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故应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而对于张女士来说,其身份证遗失给了有心人可乘之机,也需要从中汲取教训。
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也签订了如上调解协议。
民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律师在线(波波说法):
住宿酒店使用别人身份证登记属于犯罪吗?
1、一般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处罚款、拘留。《居民身份证法处罚》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使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属于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因此,使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属于违法行为。
2、情节严重的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住宿登记提供身份证属于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情形。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酒店,情节严重的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至于情节严重,目前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登记住宿,发生严重后果等情形可以认为情节严重,比如,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登记住宿逃脱办案机关抓捕等等,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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