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口腔门诊部的审批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现将我部制定《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执业。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已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口腔门诊部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4台。
二、科室设置:
不设分科。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要求)、放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三、人员:
(一) 每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三) 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4台牙椅,至少增加1名口腔科医师;
(四) 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
四、房屋:
(一)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 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 显微镜
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
光敏固化灯 超声洁治器
铸造机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医师座椅 1个
病历书写桌 1张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配备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治疗椅总数的1/2;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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